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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22〕19号 关于开展2022级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的通知
2022-11-24     (点击: )

宁波大学

党委学生工作部

文件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学生社区党工委

学工〔2022〕19号

关于开展2022级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园心理危机预警体系,扎实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四级网络建设,提高班级心理委员的理论素养与工作能力,切实发挥朋辈互助的积极作用,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拟定于11月23日对2022级班级心理委员及寝室长开展系列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11月23日(周三) 13:15-16:30

二、培训对象:2022级全日制本科新生班级心理委员;梅山校区培训对象扩大至寝室长

三、培训内容:《心理委员的自助与互助》、《明确角色,工作中成长》

四、培训安排:

日期

时间

培训主题及工作要求

主持人/主讲人

地点

11月23日(周三)

13:15-13:30

开班仪式

张海华

本部校区:黄庆苗楼302会议室

梅山校区:海洋学院东楼107报告厅

13:30-15:00

专题讲座1:心理委员的自助与互助

周敏

15:00-16:30

专题讲座2:明确角色,工作中成长

邱晓雯

五、主讲人简介

周敏,女,副教授,扬州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中国心理学会注册心理师,江苏省心理卫生协会危机干预专委会委员,扬州市心理学会理事,从事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15年,先后荣获全国、全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邱晓雯,女,浙江工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浙江省高校心理咨询工作联盟副秘书长、浙江省高校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心理咨询师协会人际治疗分会专业委员、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心理师,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8篇,主持省厅级课题10项,参编专著4本,教材1本,多次获得浙江工业大学“先进工作者”、“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于2018年获得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于2021年度获得首届浙江“高校心理教师年度人物”荣誉称号,荣获“湖州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护航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于11月21日(周一)16:00前将2022级班级心理委员信息汇总表及寝室长信息在“学院心理健康联络员”钉钉群在线编辑完整。

2.请各学院通知新生班级心理委员参加培训,寝室长培训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完成(梅山校区寝室长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培训),并加入“2022级新生心理委员培训”钉钉群(二维码见下图)。








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迟到、早退。确需请假者请学院履行请假手续。

4.各学院负责对心理委员进行日常管理及考核,并组织各班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联系人:米多,87602680;

宋洪波、王丽(梅山校区),87604034。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学生指导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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