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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大学工〔2024〕21号 关于开展宁波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12-10     (点击: )

宁波大学

党委学生工作部

文件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人民武装部

学生指导服务中心

宁大学工〔2024〕21号

关于开展宁波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宁波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宁大政〔2024〕84 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我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与比例

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分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两类。其中,校级优秀毕业生按不超过学校毕业生总数的20%评选(阳明班按30%比例评选);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按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数的4.5%比例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按不超过毕业研究生总数的5%比例评选。各学院具体名额请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1.参评学生必须是宁波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和研究生,且须能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请参照《宁波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其中第六条(二)参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学生须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免测学生除外)。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认定为:大学体测总评成绩为及格及以上。第六条(四)大学期间获得以下奖项2次(项)以上:校级及以上级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荣誉;学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级别奖学金。获得宁波大学退役复学学生专项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及以上级别可视为获得“学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级别奖学金”。

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在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定的基础上产生。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参照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其中第七条参评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学生须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免测学生除外)。良好及以上等级的认定为:大学体测总评成绩为良好及以上或毕业年级(大四或大五)体测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以上体测成绩以12月13日前获得的为准,后续补测成绩不作为此次优秀毕业生评选依据。

三、组织领导

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定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定工作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评选推荐工作。

四、评选原则

各学院根据学校文件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在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宁缺毋滥”和“优中选优”原则,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评选程序公开和评选结果公开,实行学院和学校二级公示制度。

五、评选程序和日程

(一)学生申报。12月13日前,学生根据个人条件、学院制定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填写申报表(附件2),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评审小组民主评议后,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二)学院评审并公示。12月14日至12月25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制定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审核。

(三)学校审核。各学院于12月26日前,将评选结果分别报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本科生)与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经学校审核后,拟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和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推选学生经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评选资格,名额不予增补。

(四)学校公示报送。2025年1月2日至1月8日左右会进行学校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和拟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并报送浙江省教育厅。公示无异议,学校提供校级优秀毕业生证明、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证明。若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有增减,则根据推荐名额顺次增减。

六、注意事项

1.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报浙江省教育厅审批,最终评选名单以省教育厅发文为准。

2.学院报送材料时,按本科、研究生学历分别进行报送,必须标注推荐顺序序号。本科生报学生处陈佳文老师(锦绣活动中心307室,电子版报送邮箱:chenjiawen1@nbu.edu.cn);研究生报研工部王韵晨老师(安中大楼608室,电子版报送邮箱:wangyunchen@nbu.edu.cn)

纸质版报送材料:学生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附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1份)、学院汇总表一份(附件3),且需学院盖章。电子版报送材料:校优、省优学院汇总表。

注意:学生纸质省优、校优申请材料,请按汇总表中的顺序(该顺序应为学院推荐顺序)依次放置。

3.学生在2024年度获得奖学金、荣誉奖,但尚未领到证书的,请学院统一出具一份证明文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4. 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毕业前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校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的证书。

5. 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学院评选活动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并在评选期间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受理学生的咨询与投诉。

6.联系方式

(1)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

联系电话:87609088

联系人:陈老师

邮箱:chenjiawen1@nbu.edu.cn

投诉邮箱:xsc@nbu.edu.cn

(2)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

联系电话:87605127

联系人:王老师

邮箱:wangyunchen@nbu.edu.cn

投诉邮箱:ygb@ nbu.edu.cn


附件: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附件材料



宁波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6日


附件【宁大学工〔2024〕21号 关于开展宁波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附件【优秀毕业生评选附件材料.zip】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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